北京通州律师事务所收到网民咨询:朋友因工作和上司发生经济纠纷,女上司声誉极差,现在被公司开除。以前经常和上司交现金,后来结账时有2万元的错误,以前交给上司,但没有签字。后来不能结账,引起口角。老板坚持说她拿走了,她也没有证据。我该怎么办?做出以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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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这20,000元无论如何都属于公司,与上司的现金交付行为实际上属于公司的日常工作行为,交付的财产应该不是个人财产,所以上司只要没有公司的授权,没有权利以人的名义要钱,退一万步说即使我拿了也不会来找你。此处你还提到的一个问题是,上司没有证据证明你的朋友拿到了钱,你的朋友也没有证据证明他没有拿到钱,这涉及到一个法律上的举证责任问题,在这里应该是上司承担举证责任,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所以你的朋友不必担心,可以大方地让上司去法院起诉你。

解决经济纠纷的基本方法是协商、调停、经济仲裁、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停解决。不想协商、调停,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制定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经济纠纷是指企业作为独立经济组织与企业外部法人、公民、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义务发生的争议,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合同法律效力和财产、财产权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