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锅”不是一件好事,大家都不想跟这两个字沾边,却有人甘愿替人背锅,殊不知这样做损人不利己。近日,成都新津法院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发现蹊跷,涉事车主另有其人,经过一番调查,一起“顶包”交通事故浮出水面。

老板让员工“背锅” 车祸责任纠纷牵出“顶包”案-通州律师事务所,通州离婚律师,通州债务纠纷,通州刑事律师,通州遗产继承,通州拆迁补偿律师,通州劳动仲裁,通州工程建筑纠纷,通州医疗事故纠纷,通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林某诉黄某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林某要求两被告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5万余元,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承办法官在组织双方调解时,保险公司提出,该起事故并非黄某驾驶车辆致原告受伤,实际驾驶员另有其人,并出示由黄某签署的放弃保险索赔声明书,表示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当即向双方当事人核实相关情况,了解到该交通事故涉案驾驶员曾某系黄某聘请的员工,曾某驾车致林某受伤后,曾某建议黄某顶包,黄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黄某考虑到曾某家庭困难,车辆保险齐全,遂到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

经交警认定,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捺印。之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查勘伤者时得知驾驶员并非黄某后,及时联系黄某核实情况,黄某承认驾驶员是自己员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遂向其讲解保险相关法律知识,告知黄某其行为可能涉嫌骗保,黄某遂向保险公司签署了放弃索赔权利声明书。

在查明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向黄某释法明理,指出黄某与曾某的行为涉嫌违法。经承办法官法治宣传教育,黄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其当时误认为车辆系其本人所有且已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与原告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争取原告谅解。随后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与原告林某沟通,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黄某当庭支付赔偿费用7万元,并取得林某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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