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即时交付赔偿费用而设
据介绍,按照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双方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双方对事故认定无异议,交警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如果双方是即时交付赔偿金额的话,就不需要到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后,对事故认定和赔偿协议无异议,但不能立即付款(如需要分期付款或隔几日付款),则到人民调解工作室,找法院调解员将协议内容法律化,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
出具《民事调解书》后,双方无异议,则按《民事调解书》执行,双方当事人可在交警部门或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人的见证下,交付赔偿金额;或双方当事人私下交付,各自出一份交付赔偿凭证。
出具《民事调解书》后,假如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凭《民事调解书》到法院执行庭立案,由法院直接执行,中间省去了许多繁琐的法律程序,同时也省去了当事人的诉讼费和宝贵的时间。而在未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之前,若一方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有异议,有异议的一方就需要到法院立案起诉,经过立案、公示、调解、审判、判决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后,然后才由法院强制执行。
据交警部门介绍,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成立,及时对已达成协议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大大缩短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周期,为发生事故的市民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作的效率。此外,人民调解工作室还向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方的追偿指明了正确法律途径。
据统计,截至目前共对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进行确认的案件有276宗,没有发生一起因事故赔偿引起的上访、诉讼。
交警部门表示,下一阶段将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全面铺开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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