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通州交通事故纠纷
案件
刚柔并济巧执行 善意举措促履行“刘法官,你们严谨认真的执行态度、灵活高效的执行方法,真的令人佩服……”近日,申请人刘某在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领取交通事故赔偿款后,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道,对执行法官由衷的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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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2日,何某驾驶轿车在公路行驶时将刘某撞伤,法院判决何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31225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拒不履行,刘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何某被执行法官传唤到法院。执行法官告知何某,必须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当天,何某的老父亲来到法院,告知执行法官,何某妻子及儿子均生病正在县医院住院治疗,如果何某被拘留,其妻子、儿子将无人照顾。执行法官考虑到何某面临的特殊情况,从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出发,暂缓对何某采取拘留措施,但明确要求何某必须尽快履行义务。不料第二天上午,何某就将赔偿款31225元送到了法院,并坦言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和人性化的善意举措促使其下决心筹借赔偿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收到赔偿款后刘某也对法院的执行力度和执行结果表达谢意。
案件执行不仅需要铁腕治“赖”的力度和强度,也要有法理共融的技巧与温度。本案的圆满执结,充分展现了会昌法院平衡刚性执行与善意执行理念,合情合法合理化解社会矛盾,巧妙解决执行难题的司法智慧和担当。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创新方法方式,切实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