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影视)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案上诉人/原告为福建省信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集团),被上诉人/被告为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分公司、横店影视,审理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开庭时间为2021-11-25。

信通集团状告横店影视等,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通州律师事务所,通州离婚律师,通州债务纠纷,通州刑事律师,通州遗产继承,通州拆迁补偿律师,通州劳动仲裁,通州工程建筑纠纷,通州医疗事故纠纷,通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信通集团成立于2010年3月19日,注册资本约10.0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林青,经营范围包含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专业停车场服务等。该公司股东由林青持股75%,林位举持股25%。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16日,负责人为张忠华,经营范围包含电影放映;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等。

横店影视成立于2008年9月4日,注册资本约6.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天福,经营范围包含影院投资建设;企业管理咨询;电影放映设备技术服务等。该公司股东主要由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0.35%,金华恒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9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0.69%,阿拉丁文化传媒(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45%。

横店影视有52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浙江横店影业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134起,28.36%的案件身份为被告,58.96%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