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如下情形;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单方强行解除的。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尚未达到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违法裁员的。

5、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在劳动合同需要顺延的情形下强行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原则上在劳动合同中是不能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因此,在一般的劳动合同中,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对员工有约束力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解除而致使用人单位产生损失的,则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包括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和以及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按约办理,以及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最后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但是在特殊的劳动关系中,即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书,还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的,出现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这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产生专项培训费用的,但违约金不得超出培训费用总和,根据服务期限和实际的服务期限来确定违约金。

 

关键词:通州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