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用“婚姻保证书”求得婚姻

小米已经29岁了,在亲戚朋友的眼里,她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龄剩女了。2012年年初,在朋友的撮合下,小米认识了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小亮。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坠入爱河。

相处4个月后,小米发现平时温柔体贴的小亮在两人发生争执时脾气特别暴躁,在一次剧烈争吵后,小亮居然动手打了她。小米从小在家里娇生惯养的,怎么能受得了这份气,当即提出分手。小亮看着远去的女朋友,心里一阵后悔。小亮发动了小米所有的亲戚朋友帮自己说好话,就连小米的妈妈也被小亮说服了,劝小米再给小亮一次机会,但有个前提:想娶小米,小亮必须写“婚姻保证书”。

准岳母规定,这份“婚姻保证书”里不仅要写明两人结婚以后小亮要对小米的生活质量负责,还要保证如果以后小亮再动手打小米,小亮就要把所有财产留给小米,净身出户。另外,如果两人结婚后小亮有外遇,感情不忠,小亮也要净身出户。

为了讨得女朋友的欢心,小亮起草了一份“婚姻保证书”,将准岳母所要求的条件逐条写上,并签名按上了自己的手印。拿到了这份“婚姻保证书”,再加上父母的劝说,小米终于开心地答应了小亮的求婚。

律师:“婚姻保证书”无法律效力

相关律师称,目前已经有相关的判例出现了,有人拿出了签了名的婚前保证书,但法院最终确认无效。类似的协议目前在司法界还存在争议,但法官普遍认为,带有特殊条件的关于未来人身性质的协议,一般判为无效。这里所谓的人身性质,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性质。

法院一般只处理已经发生的既成事实是合法的或是违法的,对于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事情,法律无法约束。类似协议想要去公证,公证处也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