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在司法实践中,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是:遭遇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往往喜欢法律咨询。咨询不同的律师,得到不同的回答,最后咨询者头脑或一片杂乱,或简单地以多数人的回答作为判断标准。甚至更为天真地认为天下尽在我手,自己就可以“操刀”或随意找个律师去操刀实施。
二、法律咨询的作用
法律咨询常见的作用,在于了解案件有没有空间?具体要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案件的法律适用、案件的可能走向、应对方案、辩护思路。做好上述咨询工作,律师是需要付出智力劳动的,自然以收费为原则。
以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为例,有客户咨询过来,我们了解的内容包括:涉案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业务范围、股份构成、经营模式、运作流程等;涉案人职务、负责范围、涉嫌罪名、涉案金额、案件阶段、关押处所、有利、不利依据及理由(或主要证据材料)、有无认罪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相关的法律文书(起诉书、一审判决书等)、原来律师文书(律师意见书、辩护词、质证意见等)。
通过对上述事实、证据材料、庭审情况等方面的了解,就可以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等方面的准确性作出判断以及给出一些法律分析理由。如有辩护空间,就建议当事人通过上诉启动二审,告知二审流程以及此案的应对方案、辩护思路。
三、法律咨询的局限性
但是,如果当事人及近亲属觉得通过咨询就能解决问题了,那其实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一厢情愿的事情。为什么?因为法律咨询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离成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首先,通过咨询,尤其是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不同律师给出的法律分析、应对方案、辩护思路是不同的。作为圈外(甚至是外行)人士的近亲属,如何从错综迷离的咨询解答中判断其可行性与专业性?不少人简单地认为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但律师行业如同医生行业,行业的性质与特点决定,真理却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其次,法律咨询解答是一个静态的过程,只针对现有的材料作出的分析评判。而刑事辩护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随着二审阅卷的情况、证据材料的变化、案件事实细节的不一致,甚至庭审的动态变化,导致案件的走向都存在一定的变数。这些在法律咨询中是体现不出来的。
再次,法律咨询解答的最佳实施者就是解答者本人,对此笔者曾在《为什么说刑事律师的专业辩护具有不可替代性》一文有过详细的论述,正如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世上也没有技能完全相同的两位律师,每一位律师的履历、天赋悟性、专业技能具有专属性、各不相同的,因此,刑事律师的专业技能(专业辩护)是具有不可替代性。
律师行业如同医生行业,不同医生、不同专家操刀动手术的刀工、技术是不一样的。因此,只有高水平的专业律师才是重大、复杂案件操作的最佳实施者。
最后,法律咨询虽然是律师专业能力、经验智慧的体现,但是在没有具体经办咨询案件之前,还是停留在“纸上谈兵”的层面上。“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何况每一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点,都有不同于以往其他案件的地方。因此,不要高看以往的成功案例(已成过往),更应看重律师的专业功底、办理具体案件的经验智慧、技能技巧。
每一个案件都是全新的,而刑事辩护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
本文由北京律师提供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