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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里百科词条:通州南大街已经有百年历史,是通州老城的记忆。2021年8月30日,通州区住建委公布了《南大街腾退保护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申请式腾退补偿与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了南大街腾退的范围、腾退补偿和安置方案。

通州南大街已经有百年历史,是通州老城的记忆。南大街未来的保护与发展不仅关系着区域内居民的生活,与通州的旧城更新规划也有着很大的关系。

2021年8月30日,通州区住建委公布了《南大街腾退保护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申请式腾退补偿与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方案》)。南大街及周边区域未来将通过“申请式腾退”的方式开展保护更新,目标是打造成与运河商务区相望的副中心历史文化街区。

《方案》意见征求期为8月30日至9月29日,项目腾退范围为通州区南大街片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具体四至为北至新华东街,南至东、西顺城街,西至中仓路(不含部队区域),东至北人集团西侧院墙。

《方案》公布了腾退补偿和安置方案。

1、腾退补偿

(1)腾退房屋类型

腾退房屋主要是分为正式房屋和未登记房屋两种。

腾退房屋为公房,腾退房屋面积按照租赁合同面积标明使用面积的1.333倍并结合实测由认定工作小组进行认定;腾退对象承租多套房屋,承租面积合并计算。私有产权房屋腾退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标明建筑面积并结合实测给予认定。

未登记房屋是指腾退对象所承租公房或享有所有权的证载房屋以外,在2005年12月31日(含)前建设,长期作为本人生活居住用房,且满足《未登记房屋认定细则》的自建房屋。未登记房屋实测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含)的,按实测建筑面积认定为未登记房屋建筑面积;未登记房屋实测建筑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大于部分的20%与15平方米合并认定为未登记房屋建筑面积。未登记房屋建筑面积认定上限为30平方米。

(2)总补偿款的计算如下:

腾退对象选择货币补偿的:
货币补偿方式的总补偿款=腾退房屋价值补偿(含未登记房屋价值)+装修、设备及附属物补偿+自拆配合费+移机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家补助费+放弃房屋安置补助费+签约奖励费+整院腾房奖励费。
腾退对象选择房屋安置的:
房屋安置方式的总补偿款=腾退房屋价值补偿(含未登记房屋价值)+装修、设备及附属物补偿+自拆配合费+移机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家补助费+签约奖励费+整院腾房奖励费。
腾退对象的购房差价款=腾退对象选择房屋安置方式的总补偿款-安置房屋价款。
腾退房屋价值补偿=正式房屋价值补偿+未登记房屋价值补偿。

正式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房屋市场价格-标准房屋重置成新价十正式房屋重置成新价)X因素修正X正式房屋建筑面积

正式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房屋市场价格-标准房屋重置成新价十正式房屋重置成新价)X因素修正X正式房屋建筑面积X50%

评估标准房屋市场价格:47777元/建筑平方米

评估标准房屋重置成新价:2464元/建筑平方米

2、安置方案

一共有6项安置房屋,分别是:通瑞嘉苑、荔景园(现房安置房);运通人和良园二期、同仁堂药厂项目、大稿村项目、嘉创二路4号地项目(期房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