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影视产业的法治化,是当前我国影视产业面临的关键问题。我国在进行影视产业发展体制改革时,应该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与可行性措施,赋予我国影视产业较高的法律地位,推动影视产业的法治化进程。当前我国影视产业在法制建设方面较为滞后,无法适应影视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我国影视产业中较为权威的法律有:2000年6月发布的《电视剧管理规定》,2017年3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等。就电影产业促进法而言,虽然能让我国影视产业在审核程序与流程方面获得较大提升,但在版权保护、影视分级和出口规制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与完善的规制。就电视剧管理规定而言,因为推出的年份较早,在法律保护方面明显滞后,无法适应影视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此我国应立足现实需要,最大程度地丰富和完善影视产业法律体系。在国家层面,我国应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推出更为具体和细化的法律法规,例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等。除此之外,在完善国内影视产业法律体系之后,我国还应深入研究影视产业国际合作的法律条约,实现国内法律和国际法律的完美衔接,为我国影视产业发展提供双重保护。
利用法律解释解决影视产业发展新问题。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已经出现的,或在可预测范围内的问题,能够提供合理的法律解释,但面对影视产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个阶段的法律法规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因此,要通过制定修订法律法规来解决新出现的问题。由于制定法律法规需要较长时间和严谨的审议表决过程,因此可以在现有法律基础上,通过法律解释来为影视产业发展提供支持,从发展角度看,这也是消除法律滞后性的有效手段。立法解释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作出的法律解释,能够有效解决法律漏洞问题与潜在疑难问题,保持法律的严谨性与权威性。司法解释,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有效职权,对司法难点作出的解释。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有效运用法律解释,能够解决我国影视产业发展出现的法律新问题。
创建以政策扶持为辅助的影视产业发展模式
中央政策扶持。影视产业的政策问题,主要是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推出的细化政策。实践显示,我国影视产业发展细化政策,对影视产业发展能够发挥较大的推动作用,虽然当前以法律规制为主体,但这些政策仍在发挥着有力的辅助作用,尤其在产权保护、影视分级和出口贸易等方面,政府提供了更为优惠的政策扶持。但要注意,这些细化政策要避免超越法律规制,以免适得其反。随着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经济腾飞,我国政府还要逐步丰富完善契合国际发展与增强国际核心竞争力的细化政策,以促进影视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地方政策扶持。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在法律规制与中央政策指引下,为区域性影视产业发展创造契合性发展环境。例如,上海市推出的《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影视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与资源扶持,上海提出创建全球化影视创制中心,运用影视专项扶持资金,扩展产业载体创建,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扩大产业研发创新力度。对于东北三省来讲,由于地区方言和人物特点独特,在影视产业方面可以向生活性和人文特色影视作品方面倾斜。总体来说,只要地方政府能够将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和人才激励相结合,就能够营造出具有区域性的影视产业发展环境,推动区域性影视产业发展,带动区域性综合经济迈上新的台阶。
发挥法律规制对影视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版权保护促进影视作品价值实现。面对知识产权方面的侵犯行为,我国应严厉打击与惩治,以此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志,强化知识产权侵犯的惩处力度。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结合影视产业的典型特征,影视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局限于对影视作品内容的保护,还应该加强对产权周期、作品衍生品等拓展性内容的权益保护,以此强化我国影视产业发展的法律产权保护,促进影视作品实现应有的社会价值。
法律规制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进步。对于影视产业的侵权行为,要始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为影视产业的产权交易行为提供合法有效地法律保障。要创建影视产业的产权保护体系,健全影视产权备案制度。当前我国影视作品主要依靠播放流量与广告植入获得收益,网络盗版会为版权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危及到影视产业整体链条的健康发展。由于我国网络侵权案件赔款数额较低,即使进行法律诉讼,也无法弥补大部分损失,而且还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此要制定防止网络侵权的法律法规,明确侵权的法律责任,以此规范影视产业的网络传播环境。我国影视产业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市场主体的合作方式多种多样,在合作过程中变数较多,风险较大,极其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因此,要利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促进影视产业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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