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1-11-21 分类: 北京劳动仲裁 阅读:143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标签:通州劳动纠纷 通州劳动仲裁 通州律师 分享到: 上一篇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下一篇 员工自离不发工资犯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