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HR张三很是郁闷,原因就是公司里的一位技术总监,上班时工作不认真,一到分配任务时,总是第一个推脱,接到任务后,一直拖拉,最终导致整个项目延期,团队也十分松散。对此,公司高层表示十分不满,虽然也给过他以此机会,但这位技术总监一直没有做出任何的改变,最终公司只能决定将其开除。这位技术总监,在公司工作2年半,月薪在3万左右,在开除他时,公司方面提出,愿意赔偿其N+1,最终在补偿款在10万左右。可这位技术总监,最终却以公司未缴纳足额社保,向公司索赔50万补偿款。

对此,公司愿意为其补缴社保,但对于他的50万赔偿款却无法认可,并且由于当时公司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节点,所以也不想有任何的污点影响整体的运行和业务发展。公司与员工间产生矛盾,作为HR的张三在中间很是为难,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才能权衡两方的关系,究竟在遇到这类劳动仲裁,HR们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这起事件,来跟大家分析一下。遇到这类事情,HR该怎么做。

首先,我们需要来分析一下,在这起事件中,公司方面开除员工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公司当中,一旦出现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例,公司在辞退该员工时,所提出的补偿N+1,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第二点,该员工以公司未缴纳足额社保,向公司索要高额的赔偿是否合法合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所示,征缴社保,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不管公司欠缴还是拒缴,社会保障部门都以依法强制公司缴纳。所以,在此事件中,公司少缴社保不单单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矛盾,也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员工有权要求社保保险费征收机构对公司进行依法处理,把欠缴的社保费全部征收回来,而用人单位还必须按日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此看来,技术总监最多要求公司将少缴的社保补齐,索要高额的赔偿显然不合理。

并且,补缴的社保费,员工方面也是需要自己掏钱的,所以,身为公司的HR,可以根据这一点与员工进行进一步的谈判,从而让其主动放弃仲裁的决定。另外,我们需要提醒各位HR的是,当我们遇到劳动仲裁事件,这几个处理的方法,HR们必须提前知悉,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第一点:提前做好预防。要知道,一旦企业被仲裁,基本的下场都是败诉,因此作为企业的HR,必须要把危险全都扼杀在摇篮里。HR们应该结合劳动法,对企业的劳动用工风险,做一份仔细的风险评估报告,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点:一旦公司被员工申请仲裁,一定要先以协商为主。一旦公司被员工提起仲裁,HR也不用过于慌张,我们首先需要做的,就是与员工拉近感情,做好协商,争取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处理结果,尽量不把事情闹到无法收拾的地步。第三点,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与员工处理好关系还不够,与仲裁员和法官,HR同样也要处理好关系,在仲裁的过程中,HR的态度语气,都能影响仲裁员与法官的判断。最后一点:有一个好的心态。我们都知道,HR的日常工作很繁忙,既要应对老板,又要应对员工,因此HR有时候也很难做人,作为HR,很多时候,我们要把遇到的所有问题,当做是一种修炼,从而不断进化我们的内心,做好各方面的平衡。

归根究底,只要HR的专业能力高,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和事件,都能从容应对!所有,各位HR们,努力提升自己才是硬道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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