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是否要支付经济赔偿金-通州律师事务所,通州离婚律师,通州债务纠纷,通州刑事律师,通州遗产继承,通州拆迁补偿律师,通州劳动仲裁,通州工程建筑纠纷,通州医疗事故纠纷,通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真实案例】

#劳动合同#唐某与北京某公司分别于2004年3月12日、2008年9月、2015年9月1日签订过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20年8月31日止。唐某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1800元+补贴3100元和考核奖(或者提成),每月根据唐某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月度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北京某公司认为唐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8113.62元。2020年7月28日北京某公司通知唐某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订,双方劳动关系于2020年8月31日终止。2020年8月12日,唐某回复“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理由:已连续工作满十年;已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终止合同程序】

2020年9月1日,北京某公司作出与唐某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双方劳动关系于2020年8月31日终止,并邮寄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唐某认可收到通知书。唐某认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10173.27元。

【仲裁请求】

2020年9月28日,唐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北京某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347253.39元;

【裁决理由】

理由如下: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北京某公司与唐某已签订过三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前,唐某已明确表示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北京某公司仍单方作出终止决定,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应属违法,唐某要求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唐某2004年3月12日入职即自2004年3月12日开始计算经济赔偿金年限。经本院核算,唐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8455.66元。

【仲裁结果】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北京某公司支付唐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279036.78元(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