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法院建立“融调解”机制,多元化解劳动纠纷-通州律师事务所,通州离婚律师,通州债务纠纷,通州刑事律师,通州遗产继承,通州拆迁补偿律师,通州劳动仲裁,通州工程建筑纠纷,通州医疗事故纠纷,通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融调解”机制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

朝阳区法院以解决民生诉求为目标

联合朝阳区人力社保局

和朝阳区总工会

建立劳动纠纷诉源治理

“融调解”机制

促使劳动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朝阳区法院通过“融调解”机制对4批群体性劳动争议合计45件纠纷,在仲裁前进行了调解,调解金额超过200万元,有力保障了朝阳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从源头化解劳动纠纷

“融调解”机制的核心在“融”

朝阳区法院、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总工会3个部门联合建立调解员队伍,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从源头化解劳动纠纷。朝阳区法院和区仲裁院建立裁审尺度统一定期交流机制,发挥平台共享、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机制共享的集约效能,促进朝阳区劳动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与此同时,朝阳区法院还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分别设立法官工作站,通过劳动纠纷巡回审判、靠前调解、现场司法确认、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成功调解劳动纠纷

日前,朝阳区法院法官姚岚和区仲裁院仲裁员闫婷婷就通过“融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

这起纠纷涉及的用人单位是某连锁超市L商业有限公司。该公司C店停业关门,公司通知C店员工去另外两家店上班,但是,因为C店还没有注销,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主体依旧是C店。其中有19名员工因为劳动合同主体变化、离家远等原因,向单位提出车补、饭补等诉求遭单位拒绝后,来到区仲裁院仲裁,想申请立案。

经过姚岚、闫婷婷5个小时的连续调解,员工与公司终于在立案前达成和解:不愿意到另外两家店上班的员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愿意到另外两家店上班的员工,公司将变更劳动合同主体。最终,19名员工选择了离职,法院帮助劳动者确认了相应的赔偿金额,并要求公司限期一次性支付。

“对于这种群体性劳动纠纷,朝阳区法院会与区仲裁院在仲裁立案前开展联合调解工作。”朝阳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相关负责人杨兵说,朝阳区法院根据劳动纠纷情况在没有立案之前,会派遣具有优秀调解能力和资深调解经验的审判员前往区仲裁院,同区仲裁院仲裁员、调解员一起开展调解工作。

将纠纷化解在成诉之前

端口前移

劳动争议案件不仅要介入早,在劳动争议化解和裁审衔接过程中,裁审认定尺度统一也有助于实现劳动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为此,朝阳区法院在区仲裁院设立法官工作站,配备了专门的法庭,朝阳区法院派法官定期前往,就劳动争议诉讼进行公开庭审。

朝阳区法院还向仲裁院发送统一裁审尺度的备忘录,围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有关电子证据(如微信记录、电子邮件)的采信标准如何把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劳动者主张通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报销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等相关问题面进行交流沟通,统一裁审尺度,提升劳动仲裁机构的公信力,进一步将劳动争议解决端口前移,将更多纠纷化解在成诉之前。

注重普法

在近期法官工作站进行的3次公开庭审中,除了当事人、仲裁员,朝阳区法院还邀请企业员工等旁听。法官可以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劳动者讲明法律关系、裁判尺度并分析利弊,可以起到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的作用。

此外,朝阳区法院还联合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向群众介绍“融调解”机制,发放并解读《劳动纠纷示范性裁判手册》《劳动纠纷常见案例手册》《劳动学习读本》等宣传资料,让更多人了解劳动纠纷调解的相关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劳动纠纷诉源治理实效。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接下来,朝阳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依托“融调解”机制,推进矛盾纠纷的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促进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