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友们的留言中,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多人对债权债务纠纷中律师的必要性提出质疑,也问到了一些很典型的问题。

很多朋友认为:“现在干货文章这么多,看了之后我自己都能处理,还要律师干嘛?”

也有的朋友觉得:“律师打债权债务官司,也只是走个过场,钱拿不拿的回来还是得看债务人还不还。”

话虽如此,但其实还真不是那么一回事。咱们先不说诉讼程序的启动和提诉、应诉过程需要律师这个职业资格,光是诉前的一些细节处理,就能够帮助委托人避免很大的损失

债权债务案件中律师的作用

1、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有经验的律师第一步肯定是查询债务人的有关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请冻结查封,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法律术语上这叫“诉前保全”,此举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后期执行的成功率。

2、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交起诉状、借贷凭证等证据材料,很多当事人往往不懂专业知识和流程,不是漏这就漏那,碰得一鼻子灰,最后还是得乖乖委托律师代办。

至于你们说的“在网上就能学到流程”,请动动脑子想想,能写出这些内容的除了律师还能有谁?吃饭的家当有可能都拎出来么,只是冰山一角而已。之所以写出来,更多是为了培养你们的法律意识,让你们知道“原来法律还有这种规定”。

3、最重要的一点,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帮助当事人规避很多可能存在的风险,这才是其真正的价值所在。很多民间借贷案件之所以后期执行难,很大程度上都是因前期细节没做好。

把律师“用好”,才是当事人明智之举

在法律事务中,程序性的问题较多,对一个外行人来说,光是听着就觉得晕头转向。即使自己现学现用,恐怕也要误事。

最典型的例子,有些当事人自以为懂一点就去走流程,结果发现错了,找律师“善后”。不仅增加律师的工作难度,还可能导致一些损失无法挽回。最终不但没有省下律师费,还可能因准备不充足而败诉,导致承担额外损失及负面影响。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律师就是打官司,这样思考问题在方法上是本末倒置。一个明智的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在纠纷发生前用好律师,做到事先防范,“思患而豫防之”,以减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

平时的生活中,无论是借贷、投资、还是入股等经济行为,都会与对方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或者协议。律师都能道破其中的法律玄机,告诉你所有可能发生的、想避免的、一旦发生怎么处理的诸多事项和环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谋划策权衡利弊,确保万无一失。

但现实中不可能每个人具备请私人律师的条件,所以律师往往是在当事人发生借贷纠纷发生后出场。当然也为时不晚,只要相信自己的律师,跟着他的节奏来,切忌自作主张,自然能把问题顺利解决。

本文由北京律师提供发布